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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商业司法追偿
受托人的信用不受司法追偿的影响,无论受托人的个人身份或作为抵押品提供的房地产的受托人或受追回的公司本身的身份。
披露
STJ 第三小组的上诉报告员是南希·安德里吉 (Nancy Andrighi) 部长披露
基于这一理解,高等法院第三小组部分批准了债权人的上诉,要求修改圣保罗法院 (TJ-SP) 的裁决,该裁决决定她的信贷(包括三张银行信用票据)应由于相关担保(信托转让)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因此受到债务人司法追偿的影响。
在向 STJ 提出的上诉中,债权人辩称,其信贷本质上具有超竞争性(即不受追偿计划约束),因为第11,101/2005 号法律第 49 条第 3 款“没有做出任何对信托转让担保提供者的限制”。
报告员、部长南希·安德里吉 (Nancy Andrighi) 回顾说,第三专家组已于 2016 年在REsp 1.549.529的判决中考虑了这个问题,专家组得出的结论是,在信托基础上出售的财产并不构成该财产的一部分。债务人资产的处置并不排除第 11,101/2005 号法律第 49 条第 3 款规定的规则。
正如她所解释的那样,该条款规定“动产或不动产信托所有人在重组时所持有的信用不受提升过程、该物的产权和双方同意的现行合同条件。”
在他的评估中,立法者并没有将有关 WhatsApp 号码数据 规则的范围仅限于源自被追回的公司本身资产的信托让渡资产,而是专门规定了“信托所有人地位持有人的信用” “不受恢复的影响。
对于报告员来说,与 TJ-SP 的理解相反,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个人身份与担保对象或重组公司本身无关。因此,法官得出的结论是,债权人持有的债权不应受到司法追偿的影响——但要尊重作为抵押品的资产价值的限制。
“司法恢复的效果中必须排除的不是信托转让所担保的合同中规定的全部金额,而是相当于(信托)所有权转让的资产的价值。任何超额债务余额都必须包括在内在课堂上没有安全感,”她说。
由于认识到正在讨论的信用的竞争外性质,部长重新制定了与提前到期有关的条款,该条款已被下级法院无效,因为包含这些条款的合同不受法院审议。恢复法庭。来自 STJ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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